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通知》(浙教师〔2008〕205号)文件精神,推进浙江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全面实施,经学生报名,学校从师范类毕业班学生中择优录取,首批41名顶岗实习生于10月31日、11月3日分赴定海、普陀、岱山、嵊泗等渔农村中小学顶岗支教。
浙江省顶岗实习支教活动将师范生支教实习与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有机结合起来,时间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到2010年底结束,分五批进行,每批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选派优秀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顶岗实习,不仅能为农村骨干教师参加“领雁工程”培训提供时间,也有利于高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密切联系,为学校高师教育提供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的条件。(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