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坚持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宣传、贯彻新时期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制定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同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的民主协商、情况通报等工作,发挥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在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建言献策、凝心聚力作用。
3.指导、协助各民主党派组织、知联会、侨(留)联等按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
4.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
5.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在校党委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
6.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有关制度,组织开展统战宣传、理论研究及信息工作,做好统战宣传平台建设。
7.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及省侨联、省留联会等的工作联系和情况交流。
8.指导和协助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做好统战工作。
9.认真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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